“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举办“圆桌对话:茶与咖啡的对话”。尹灵 摄
“其实普洱不仅仅因普洱茶闻名海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当地的居民也开始种咖啡。”世界经济论坛热带雨林及生态文明项目大中华区负责人朱春全介绍,经过多年产业培植,普洱许多农民既种茶又种咖啡。他们在冬天收获咖啡果,春天采茶。普洱也成为了中国茶乡中的“咖啡之都”。
世界经济论坛热带雨林及生态文明项目大中华区负责人朱春全在边会圆桌对话发言。尹灵 摄在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看来,茶和咖啡的和谐共存,是全球贸易的结果,更是不同文化和文明互相扶持、共同发展的典范。
“同样,人类和自然是相互依赖的。我们共处同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开放和包容的世界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龙迪认为,茶和咖啡皆为大自然的馈赠。
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处首席代表龙迪在边会圆桌对话发言。 尹灵 摄作为一位在中国北京定居的荷兰人,龙迪每天早晨都需要一杯咖啡来唤醒自己。同时,在中国生活的经历也让他明白了品茶的方式。“中国茶品众多,制茶工艺先进,让我大为惊叹。”他说。
EDF+商业,韧性粮食与林业主任凯蒂·安德森坦言,无论旅行到哪里,自己都能通过每天的咖啡或茶与当地文化联系起来。“这提醒了我们,彼此之间的共同联系,以及我们与这个给我们提供咖啡和茶的星球的共同联系,同时地球也面临着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森林砍伐等重大挑战。”
EDF+商业,韧性粮食与林业主任凯蒂·安德森在边会圆桌对话发言。 尹灵 摄凯蒂·安德森认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项共同的责任,各方应共同努力保护地球,求同存异、携手合作。“我们需要依靠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在这条道路上,我们正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我们手中的提神饮品代表了整个产业链,以及从事不同工作的人——从云南山村的茶农到大型零售市场的销售人员。”凯蒂·安德森指出,为实现可持续农业这一目标所作的努力,就是向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不断迈进。
值得一提的是,在乌龙茶和红茶的发源地中国福建武夷山,某种程度的“可持续”已成为现实。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周洪舰在边会圆桌对话发言。尹灵 摄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周洪舰介绍,当地大力推广生态茶叶种植,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利用生物多样性做到绿色种植。“环境保护越来越好了,这带动了茶叶的品质增加,也增加了茶农的收入。”
周洪舰说,中国的“茶”字,拆开来看是“人在草木之间”,这就是人与自然的完美结合。(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