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回忆杀”感动剧迷******
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回忆杀”感动剧迷,买房剧是赢家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叶 蓝】近几年,以香港无线(TVB)为代表的港剧一直深耕警匪和医疗等传统题材,同时试图在新的赛道上超越自己。在8日晚进行的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大受本港观众热捧的全年最高收视台庆剧《上车家族》成为最大赢家。
《刑侦》《倚天》剧组重聚
据香港《星岛日报》9日报道,《上车家族》剧组收获三项大奖,包括最佳剧集、最佳女主角江美仪以及最佳男配角邓智坚。入行25年的江美仪曾效力于亚洲电视,10年前以《冲上云霄2》获得最佳女配角,这次则凭借《上车家族》中的精彩演出以大热之态获得最佳女主角。同样大热的男演员陈山聪,凭借《金宵大厦2》首次获得最佳男主角,成为“视帝”。他16岁以歌手身份出道,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所属唱片公司倒闭,他不得已转型,曾尝试售卖二手衣服。2000年,陈山聪进入TVB拍戏,直到2019年才在《金宵大厦》中获得自己的第一个男主角。他在领奖台上说:“人生最困难的是如何从失败中翻身。”
作为TVB的年度总结,8日晚的颁奖典礼上,近百名艺人亮相,竞逐16个奖项——除了最佳剧集和最佳男女主角,还有最受欢迎电视男女角色、最佳男女配角、飞跃进步男女艺人等奖项。香港01网称,自曾志伟入主无线以来,一直在改革颁奖典礼模式,至少在颁奖嘉宾方面下过苦功:之前已请过不少TVB前辈颁奖,包括刘江、罗家英等,这次阵容更强,包括任达华、张艾嘉、叶童、黄日华、苗侨伟、吕良伟和郑则仕等老一代港星,绝对值得一赞。特别是当陶大宇、梁荣忠、郭可盈代表的《刑事侦缉档案》剧组,以及吴启华、张兆辉代表的《倚天屠龙记》剧组亮相后,勾起不少港剧迷的“回忆杀”。
文章认为,无线这次的颁奖礼做得很好,紧扣“传承·狂欢”主题。而“传承”绝对是TVB目前需要努力的任务,得奖者出现较多以前似乎不太红的人,同时也有不少新生代演员,像27岁的周嘉洛成为TVB最年轻的“最受欢迎电视男角色”得主,这样可以避免青黄不接,“在2023年初为2022年画上一个句号”。
继续“廉政”和“法证”
回顾整个2022年,“出圈”的TVB剧集并不多。就拿堪称台面的台庆剧来说,曾志伟请来外援叶念琛执导《美丽战场》,虽然在港收视破20点,但内地豆瓣评分却跌至3.9分,可谓无线有史以来台庆剧最低分。科幻剧《超能使者》和黎耀祥、龚慈恩挑大梁的轻喜剧《轻功》倒是在豆瓣分别拿到7.5分和8分,可惜没能激起太多水花。
去年10月,香港鬼才林敏骢携江美仪、鲍起静等主演的《上车家族》开播。“上车”意为买房,该剧以香港人最关心的现实话题为主线,以轻松幽默的手法道尽港人买房的酸甜苦辣,迅速引起社会共鸣。
接下来,TVB又端出最擅长的剧集类型。一部是《廉政狙击》,集合反贪、侦缉和动作等元素,全部都是港剧最擅长的类型,阵容更是妥妥的TVB中生代演员“顶配”:王浩信、谭俊彦、陈展鹏3位“视帝”,加上胡定欣、蔡思贝、林夏薇3位“视后”,以及黄宗泽、吴卓羲,都称得上当下港剧中流砥柱。另外一部职业剧是《法证先锋5》,《法证先锋》是无线看家系列,该剧前两部由欧阳震华领衔,第三部是黎耀祥,第四部换为黄浩然、谭俊彦,如今第五部则换成黄宗泽。不过,继2020年《法证先锋4》被批后,《法证先锋5》依然没能再现前三部的辉煌。
今年有哪些新剧
进入2023年,TVB继续在警匪和医疗题材领域深耕。由文伟鸿监制的《隐形战队》登上今年TVB巡礼片单,该剧由马国明、唐诗咏、陈山聪等人主演,以隐形任务战略部队及反恐特勤队作为主题,讲述一众反恐精英与不法分子斗争的故事。另一部职业剧《你好,我的大夫》由蔡思贝、何广沛等新生代参演,是TVB时隔19年再度推出的中医题材剧集。港媒称,这既是继承,也是创新。除了对情感、梦想的探讨,剧中更有对医道的思考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
在“2023无线节目巡礼”片单中,也有《痞子殿下2》和纪录片《无穷之路3》等爆款系列的延续,以及两部新剧——王浩信主演的《状王之王》和陈展鹏主演的《香港人在北京》。其中,《状王之王》翻拍自《状王宋世杰》,《香港人在北京》则用轻喜剧讲述香港人到北京工作生活的经历。此外,陈豪、陈茵媺夫妻再度合体主演的《罗密欧与祝英台》,以及黎耀祥、邓萃雯再度携手的《巾帼枭雄之悬崖》,也备受关注。
(环球时报)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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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