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忠诚叫“戍边为民”******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玉麦边境派出所政治教导员王微,穿梭在原始森林里巡边,这是他和同事们的工作常态。
西藏玉麦边境派出所政治教导员王微(左二)与同事在巡边路上。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玉麦边境派出所供图。
王微2009年来到西藏,成为一名戍边人。如今,已经在这里待了13年。他说,记得2021年初,在一次辖区走访时,看见村民吾金壤追老人望着修了半年的新房正在发愁。了解后才知道,老人还差8000块钱买房梁,于是,他就将刚刚获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3000元奖金交给了老人,还发动亲朋好友捐款,很快就凑齐了8000块钱。最终,房屋如期地完工,老人也如愿地搬进了新房。
西藏玉麦边境派出所政治教导员王微与玉麦干部群众在一起。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玉麦边境派出所供图。
2021年6月,根据工作需要,王微调到了玉麦边境派出所。这里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南麓,驻地平均海拔3650米。
为了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王微主动对接国家兴边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启动“边境游”“牧家乐”等特色旅游模式,帮助村民拓宽牦牛肉、藏药材、鸡血藤手工艺品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王微说,工作中最开心的就是老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在玉麦,桑杰曲巴老人和女儿卓嘎、央宗一家三口,用坚守诠释着责任与担当。如今建起了一座纪念馆,诉说着他们守边的故事,王微也成为义务讲解员中的一员。
西藏玉麦边境派出所警官与卓嘎央宗姐妹为岩石上的国旗刷上新漆。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玉麦边境派出所供图。
年轻的巡边队伍走在桑杰曲巴老人走过的巡边路上,警民共同在边境区域挂国旗宣示领土主权、新党员在边境线上进行入党宣誓……如今,这样的画面在玉麦经常出现。
移民管理警察在祖国的边境线上巡逻,成为祖国边境线上移动的坐标。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玉麦边境派出所供图。
王微说,每个月,他们都会开展边境巡逻。在沿途悬挂五星红旗,在岩石上喷涂“中国”“CHINA”字样。在西藏,每一个移民管理警察,都是祖国边境线上移动的坐标。看好守好每一寸土地,是他们最自豪的事情。他会像玉麦的树一样,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努力守护好雪域边疆的群众和每一寸土地。
玉麦派出所警官在巡边路上,在岩石上喷涂“中国”、国旗等标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玉麦边境派出所供图。
记者:洛登、索朗德吉
编辑:何莉、董琳娜、王雅璇、袁亨瑞
制作:新华FM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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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