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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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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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耳不闻窗外事”真能读好书吗******
近来,外地某中学在高一年级的寒假通知书中,希望家长“教育孩子淡化甚至摒弃春节意识、假期意识”,言下之意,是希望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学习,埋头苦读。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习方式真能把书读好吗?中小学寒假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文科老师说
光埋头啃书本写不好高考作文
北京丰台二中语文特级教师 陈维贤
随着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深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在刷题中”的做法越来越难以应对高考,更不利于学科素养的提升。近几年,有些名校高考成绩退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下高考无论是考查内容还是考查方式都和现实生活密切关联,直面时代热点,引导课堂教学与日常学习有意识地关注现实热点和生活生产实践。新课程和新高考改革要求必须全面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学习内容和考查要点不再仅仅是知识,考查方式突出情境运用,体现了综合性、情境化特点。例如,2022年新高考Ⅰ卷有这样一道语文信息阅读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人际关系和国际关系的黄金准则。请结合材料对这一现象加以分析。”北京卷的微写作题目是:替校学生会“悦读会”拟一则招新启事,或者请考生选择一个核酸检测点,依据其环境特点设计两米间隔线标志,并写出设计理由。这些考题联系现实生活,创设各种情境,涉及面广,都突出了运用考查。
我们再看近几年的高考大作文题。2022年全国卷高考作文题的情境、背景材料涉及围棋技艺里的传统文化,“建团百年”奋发有为的人物,整本书阅读《红楼梦》“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双奥之城展示的体育荣光、国力发展、个人进步等,都引导学生以语文的方式关注时代热点,注重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另一作文题“世界青年与社会发展论坛”邀请你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参会,发表以“携手同一世界,青年共创未来”为主题的中文演讲……如此这般,光埋头啃书本的学生往往无话可说或者只能写些空话套话。
新时代高考改革有三个转变: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由“以纲定考”到“考教衔接”的转变。关注现实生活,多读多思,能为更好地学习和应对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面对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的变革,寒假里,同学们除掌握课本内容外,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扩大视野,关注现实生活尤其时代热点,注重传统文化,并打通生活和自我、课本和生活、高考和现实之间的联系。二是广泛阅读,积累素材,提升思想,提高思维能力。只有广泛阅读才能提高思想认知水平和思考深度。三是注重运用,由课本知识、方法、理论等向时代热点、文化生活、课外阅读等方方面面延展。学习课本知识要关联现实生活,通过了解时事加强思考、提升思想。关注现实要运用课本原理、知识和方法,进而在运用中夯实基础,提高关键能力。
“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新时代中学生理应摒弃功利化学习,以学科思维方式关注现实生活、时代热点,多读多思。
理科老师说
缺乏实际生活难以打开解题思路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年级组长、生物教师 甄兆敏
又到了放寒假的时候。有的学校和老师提出要淡化假期意识、增强学习意识、弯道超车等一系列要求。如此一来,假期里,学生们只是将学习的地点转移到了家里。这样的学习方式真的对吗?
30多年前,我学生时代的放假就是放假。薄薄的一本“寒假/暑假作业”,每天很轻松地完成作业。然后,小伙伴们就是漫山遍野地傻玩儿或者跟着家长一起干农活儿。那个时候,真的很享受假期。现在想来,学生时代的我似乎是少学了很多知识,但是,我并没有丧失对知识的渴求和探索世界的欲望,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些活动中也得到了很大锻炼。
也许有人说,轻松学习是不可能的,我们现在关心的是怎么在高考中得到高分。那好,我们就从高考说起。
在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2022年高考命题要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从1978年我国恢复高考至今,高考题经历了几十年的进化,现在已经越来越能考查学生的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了。2021年北京生物等级考试题中有一个关于“智能胰岛素”的题目:它能够在血糖水平高的时候提升降血糖的能力,在血糖水平低的时候降低降血糖的能力……这个题完全超出了以往的套路,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也就是说靠“刷题”记忆解题套路是行不通的。要想应对高考,需要全面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养。在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往往是高度模式化的,而实际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把学习只局限于教材中,必然难以面对多种多样的实际问题,需要学生走入实际生活。
例如,假期里学着做个菜。学生首先得确定自己要做什么菜,然后思考向谁去请教,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在做菜之前得学会哪些技能。做好菜之后,学生得接受评价。得到评价和反馈之后,后面如何改进。这也是现在高考想要引导学生探究的过程,即发现问题、查找资料和实地调查,然后解决问题,最后在实践中验证解决问题的成果。
那么,学生在寒假里应该做些什么呢?
第一,休息和娱乐。休息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要学会休息和娱乐,而且休息和娱乐有其积极意义。在休息和娱乐的过程中恢复良好的身心状态,做好进一步学习的准备,这对于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非常重要。
第二,做好全面发展的规划。学校中的学习毕竟很难满足学生各方面的需求,在这个假期里,读几本平时没有时间读的书,学习一些平时没有时间学的技能,了解一下社区的历史或者家族的历史,学做几个菜,做些社会实践活动,干些家务活儿,提高动手能力……这些都应该是假期生活的应有之义,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学生的成长是个性化的成长,是全面的成长,假期是一个学生张扬个性、全面发展的合适时间。应该允许或鼓励学生自我规划假期时间,获得个性化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用无穷无尽的作业来充斥假期,然后美其名曰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德育老师说
社会实践是校园学习的有益补充
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德育副校长 毕姗
在科技文明欠发达的年代,酷暑和寒冬往往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挑战。于是,极端天气时不再赶赴校园,学生既可以在更安全的环境下休整身心,农忙时节还能帮助父母完成一些农业、手工业劳作,在实践中初步认识社会,实现个人价值。
随着空调、暖气的普及,天气情况对人类活动的限制越来越小,寒暑假学生的休整也开始拥有新的内涵。人们发现对青少年的成长而言,实践活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加分项,而是大大拓展学习宽度和深化成长体验的重要内容。在校的书本学习不免单调,走向社会大课堂,发现更活泼灵动的“生活之书”,发现和辨识“文字之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变形、思考其中的相似与差异,发现和体验“文字之书”之外无限丰富的世界,发现自身的兴趣……自主和实践逐渐成为假期属性,假期作为另一种方式的学习,是对书本学习的补充和深化。
然而,面对孩子放假时家长仍需上班无暇照管的现实,很多家长产生了焦虑。平日的学业之卷已经相当激烈,自主安排的假期如何保障孩子的成长质量?一些家长难免会有多报几个辅导班、孩子既有人管又有人教的想法。于一些老师而言,假期如何让学生巩固在校学习内容,查漏补缺,开学后更好地出发?有的老师也难免会有让学生“摈弃假期意识”、多布置点作业的想法。
家长和老师这样的担忧当然不无道理,帮助孩子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也是善意。但这些考虑的误区在于,他们误解了教育的目的,教育不是一场限时比赛,没有既定的终点需要去冲刺。正相反,教育在于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的魅力在于如何引导孩子们发现和拥抱人生长跑途中的风景或荆棘,如何在不同的境遇中体验成长,获得生命的成熟与幸福。
因此,玩儿“疯”了、玩儿慌了怎么办?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恐怕不在“玩儿”本身,而在玩儿什么、怎么玩儿。玩儿是孩子的天性,是创造力的源泉。没有空闲时间,没有玩儿的心态,很难有突然的发现和奇妙的尝试。因此,成人绝不能违背教育规律反对孩子玩儿,而应该鼓励孩子去玩儿,带着孩子玩儿。但这种玩儿不是不管不问随孩子沉迷电子游戏,而是引领孩子从学校和家庭走向社会,从书本走向丰富的生活。
欣赏一场音乐剧、一次远行、参观一次博物馆,看看更大的世界;参加一次志愿活动,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价值;去爸爸妈妈上班的地方转一转,看看他们为了这个小家在怎样努力地奋斗与生活;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问题展开一次田野调查;走进可能去的高校、研究所,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和科研能力;甚至,在安全的前提下“打一次工”,体会赚钱的不易,也享受创造价值的喜悦……校园的集体学习在假期得以补充完善,每一个孩子都拥有机会和权利在更自主的时间里走向广大世界,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做一些有意义的尝试、看一些远方的风景,深入对书本学习理解的同时,发现自己、发展自己和成为自己。
寒假期间,也许家长不能时时陪伴,但教育不能缺席。父母们不能将自身的教育责任通过简单付费移交给辅导班,而应在持续关注和积极引导中帮助孩子学会自律,体验有意义的生活。当然,学校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部门,更不应有鼓励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想法,如果我们的孩子不关心社会、不关心国家、不关心他人,他们又如何传承中华民族仁爱之风,如何从小我走向大我,如何厚植家国情怀、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更何况,在当前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高考形势下,学生应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这些又岂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能实现的呢?
体育老师说
中高考对体育锻炼有高要求
北京汇文中学学生中心副主任兼体育教研组长 李发
相较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才是当代青年应有的姿态。学习如此,体育锻炼也不能忽视。为了增强学生体质,近年来中高考体育要求在不断提高,比如,未来几年中考体育成绩最多要达到70分,而体育纳入高考的呼声也此起彼伏。目前,我国39所强基计划试点的一流高校,已经率先将体育纳入高考。
三年来,疫情对学生体育锻炼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人们的工作、生活逐渐回归正轨,学校对学生体育锻炼的要求也将逐步恢复常态。在这个过渡期,学生首先要了解正确的体育锻炼知识。比如,如何控制运动强度、避免运动损伤,准备活动和拉伸运动有何必要性,什么是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结构、作息生活习惯等,这些都是学生应知应会、做好体育锻炼的基础。
由于寒假天气比较冷,学生可以视情况选择户外锻炼或者居家锻炼,不管哪种方式,都应该制订科学的锻炼计划。其中,应包括明确的锻炼目的、具体的练习内容、运动强度(量)、间歇时间、心率范围等。比如我们学校就要求学生在假期采用“间歇式”运动进行锻炼,包括原地高抬腿跑、收腹跳、波比跳、深蹲跳等一系列内容,提高学生的心肺功能。学生按照制订好的“组间歇”时间去完成锻炼内容,当心率恢复至120至140次/分时即开始下一组练习,长此以往,学生就会逐渐掌握制订锻炼计划的能力,根据不同的目标安排练习内容。
一套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案还要关注到身体的疲劳与恢复。运动过后,人体会产生疲劳,包括身体和心理的疲劳,休息好有利于身体机能的“超量恢复”,为下一次体育锻炼做好准备;如果休息不好,下一次锻炼不仅不能有效提高运动水平,还可能造成运动伤病。因此,每天要保证至少8至9小时的睡眠时间,避免熬夜,为机体创造一个良好的发育环境。
现阶段,可能有的学生处于“阳康”阶段,对此,学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体育锻炼。在“转阴”后的一个月内,学生不要急于参与大强度运动,可以根据自身水平或需求进行低强度的体育活动,如瑜伽、徒步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但要注意,运动时若出现咳喘、心悸等现象应及时终止,不可急于求成,要科学恢复体质。
良好的习惯可能会改变我们的人生,一旦养成,便可终身受益。体育锻炼计划一经制订,需要学生长期、稳定地执行,如果只是抱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其效果会大打折扣。不难发现,当我们对某一项事物产生兴趣时,就会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良好的习惯。体育锻炼亦是如此。学生可以从中获得快感、成就感,成绩的提升、动作技术的改进等都会成为坚持下去的动因。此外,体育锻炼还能塑造形体美、预防疾病等,益处很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