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艇无人机”由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鹰航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通过将飞艇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相结合,让其既能在空中保持足够的机动能力,又能长时间进行空中作业。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直播拍摄、巡查测绘、应急通信等场景。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科技向善惠及民生
“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衣食住行。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日益普及,也加大了人们对充电桩的需求。博览会现场,一辆可以随停随充、无忧续航的智能移动充电桩,吸引了不少“有车一族”的围观。
这款名为“闪电1.0”的充电桩由宁波中意摩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工程师李铁介绍,用户可以通过小程序一键呼叫充电桩,接单后充电桩将自动行驶至车辆旁,平均半个小时即可完成充电。据了解,这款充电桩将在上海浦东机场首先投入运营。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展台区域里,来自浙江、河北、海南等地的“村医通”智能终端、互联网医院等案例在这里集中展示。“当地3000多个村卫生室都配备了基层智慧医保平台,村民只需简单几步,就可以完成就医费用结算、医保缴纳等。”海南省医保局信息办主任王衍说。
外卖骑手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博览会现场展出的一款智能头盔,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中加入了传感器和硬件模组,可以有效帮助骑手识别风险。“如果骑手摔倒或受到撞击,头盔会启动SOS模式,可以向紧急联系人发送骑手位置坐标短信。”现场工作人员介绍。
“之江天目”异构智能计算机是之江实验室研发的全球首台基于开放计算规范的千卡规模液冷智能计算机,该计算机可支撑超千亿参数巨量模型的高效、并行训练。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数字医疗、移动充电、智能头盔,这些仅仅是博览会上技术惠民的缩影。展区内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琳琅满目,不仅亮眼、炫酷、新潮,还深度融入人们生活当中,让科技魅力彰显人性温度。
新技术护航网络安全
对准镜头、张嘴摇头……摄像头在捕捉到观众动作后,屏幕上原本静态的人像瞬间“动”了起来,动作幅度与真人几乎完全一致。在瑞莱智慧展位上,技术人员现场演示了黑客如何利用“AI换脸”破解线上银行的人脸核验系统等场景。
“这背后采用了深度合成技术,要警惕被黑产分子用于新型诈骗。对此,我们可以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迭代深度合成检测能力,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健康发展。比如,扩展深度合成溯源、深度合成鉴定等。”相关技术人员这样建议。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风险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安恒信息展位上,摆放着各类大会上的纪念“火炬”。从北京奥运会、武汉军运会,到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诸多大型活动都有安恒信息网络安保服务的身影。
国家电网展示的“水下电缆巡检机器人”主要用于湖泊、河流等水域水下电缆故障巡视和定位查找工作,最大潜入深度可达150米。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我们通过建立云端7×24小时托管服务,使本地的报警数据上传云端,让身处云上的网络安全专家掌控全局动态,可以及时远程接入处置安全警报,有效护航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安恒信息高级副总裁郑赳说。
在展会过道上,记者遇到卡巴斯基大中华区总经理郑启良,聊起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勒索软件问题。“与普通网络病毒相比,人们应对勒索病毒攻击需要长期跟踪溯源。近年来,卡巴斯基逐渐打造以预测、防御、响应、检测四大模块为基础的自适应安全体系,可以做到快速响应新兴勒索软件。”郑启良说。
数字化赋能低碳生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技创新至关重要。记者在逛展时发现,博览会现场设置了“数字双碳”主题展区。在这里,参展单位带来了多项低碳环保技术,为节能减排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数字化如何应用于电力系统?在国家电网展台大屏幕上播放了不少可借鉴案例。比如,为提高光伏发电利用效率,国家电网桐乡市供电公司联合国电南瑞科技研发“光伏伴侣”装置,在桐乡当地得到率先应用。
11月8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开幕。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该公司党建部副主任曹鑫说,桐乡市高桥街道楼下角村太平台区应用“光伏伴侣”装置后,最高相电压与台区出口端电压比由8.86%下降到1.68%,相间电压平衡水平提高了5倍多。“希望搭载这一技术插件接入楼宇电力系统,可以实现楼宇空调温度的自动调节。”
网上点餐时,你是否会选择“无需餐具”?出行时,你搭乘公共交通的概率有多少?通过阿里巴巴的“88碳账户”体系,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减碳量可以被计算清楚。在阿里巴巴展台,现场数据显示,仅在今年“618电商节”期间,淘宝天猫平台中高效能消费电子商品成交订单对应减碳量就达15.3万吨,人们低碳生活习惯逐渐养成。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博览会现场还将推出“互联网之光发布厅”品牌,遴选优质内容进行新技术新产品首发、理论成果首发和特色场景发布。中国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系统、智能车载创新解决方案、2022年长三角新型信息消费示范成果、2022年浙江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获奖成果等将重磅首发。此外,还将升级打造人才相亲会品牌,以“云聘会+人才空中宣讲会+产业人才发展大会”形式,进一步释放展会红利。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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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