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上调今年产量目标和资本支出预算 聚焦油气增储上产、绿色低碳转型******
记者 向炎涛
1月11日晚,中国海油公布了2023年经营策略和发展计划。今年,公司上调产量目标和资本支出预算,净产量目标为650百万桶油当量至660百万桶油当量,其中中国约占70%、海外约占30%。2024年和2025年,公司净产量预计将分别达690百万桶油当量至700百万桶油当量和730百万桶油当量至740百万桶油当量。
此外,2023年中国海油的资本支出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至1100亿元,其中,勘探、开发、生产资本化和其他资本支出预计分别占资本支出预算总额的约18%、59%、21%和2%。
中国海油首席财务官谢尉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公司资本开支会维持在每年1000亿元左右,根据当年项目开发情况或会有一定波动。到2025年,公司石油产量将维持每年6%的复合增长率,达到日产量200万桶。
2022年,受益于国际油价上涨,中国海油实现了业绩大幅增长。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未经审计的油气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658.9亿元,同比上升6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人民币1087.7亿元,同比上升105.9%。
谈及2023年国际油价,中国海油首席执行官周心怀表示,全球和中国石油需求已恢复疫情前水平,并将持续增长。近五年全球上游投资严重不足,短时间内释放产能的能力或有一定滞后性,供给端整体上将处于紧平衡偏紧状态。此外,欧佩克+虽具备一定油价调和能力,但由于其不接受低油价,所以2023年大概率会维持高位震荡的油价局势。
根据中国海油披露,2023年年内,公司预计将有9个新项目投产,主要包括中国的渤中19-6凝析气田I期开发项目、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和恩平18-6油田开发项目,以及海外的圭亚那Payara项目、巴西Buzios5项目和巴西Mero2项目等。
2022年12月22日,中国海油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18亿元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所持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海”)40%股权,交易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将持有中核汇海40%股权,中核汇海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谢尉志表示,公司去年把母公司经营的新能源项目通过并购纳入到公司业务,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目标不变,即在做好传统油气业务的基础上,选择海上风电业务探索发展新能源业务,将用每年资本开支的10%用于海上风电业务。
中国海油表示,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稳步推进岸电入海工程,降低油气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自主开发海南CZ7集中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5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约264万吨。
周心怀表示,“新的一年,中国海油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奋力实施‘油气增储上产、科技自主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三大工程,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升级’行动,加快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