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依法办好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事 ******
依法办好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事
——第79集团军某旅严格组织冬季军士选退工作的几段见闻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军士选晋和士兵退役工作事关官兵切身利益、事关部队人才培养保留,一直以来都是上下关注的热点敏感工作。新的士兵制度施行后,各级开展相关工作时,要把政策用足用好,让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工作,让广大士兵踏实服役、平稳退役,切实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为强军兴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前段时间,第79集团军某旅在组织冬季军士选退工作时,严格按照新的士兵制度实施要求和相关考核标准,健全完善考评监督机制,依法依规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搞平衡、不弄虚作假,所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最大限度保留骨干人才,有效激发练兵备战动力。
关键词 依法组织
依据新规严密组织选晋考核
“这项课目考核时,我的确有几个动作没达到标准要求,没有计入总成绩……”前不久,第79集团军某旅组织冬季军士选晋考核时,所有考核课目均按照新的士兵制度要求组织实施,考核标准更加严格。看着自己的成绩单,二级上士李林不禁感慨:“整个考核既严格又透明,我很信服!”
新的士兵制度更加突出全面考察“政治思想、军事素质、工作实绩、作风纪律”等方面内容,无论是考核方式还是评比细则,都更加贴近实战需要,切实聚焦综合素质量才、瞄准备战打仗留才、坚持公平公正选才。“军士选晋事关部队战斗力建设,扎实开展好工作,加强法规学习是重要保证。”该旅领导介绍,开展工作前,他们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规制度,高质量做好新政策解读和动员部署,旅领导及机关相关科室下沉工作重心,采取常委包干、工作组蹲点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针对新法规政策进行辅导宣讲和指导帮带,向参考士兵和考核人员讲清“考核课目怎么设定”“考核标准有何变化”等。
考核场地设置不合规,当场叫停整改;参考士兵着装不符合要求,成绩取消……翻开考核实施方案,记者看到,军士选晋考核的标准条件、组织程序、评分原则等,全部按照上级下发的具体法规要求实施。考核过程中,他们还通过引入动态监控系统、交叉遴选基层风气监督员,对考核全程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合规现象,当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级上士张闯对理论考核环节印象深刻:“当天,旅队采取机上作业形式,由电脑随机出题、实时监控,有效杜绝了抄袭等问题。”
在随后的专业课目考核中,一名修理专业的军士提前几分钟完成操作。原以为自己能获得高分,却被考核组按照新的考核细则扣除了相应分数。“所有环节都不落,故障也成功排除,为啥被扣了分?”有官兵提出疑问时,考官当场调出考核录像,指出这名军士在维修扳手的使用上有错误,“维修扳手反着使用会加速装备机件磨损,影响装备使用寿命”。
记者在现场看到,“片面追求快”“不注重装备的正确操作规程”“缺乏敌情观念”等细节问题都会被指出。走下考场,这名军士感言,这次考核聚焦实战,考风也更纯正清爽,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水平,让“选上的硬气、落选的服气”。
关键词 公正严格
机关人员进驻一线现场评审
“评审时,机关人员进驻营连一起集中办理,当场亮分核实签字,我对评审结果很服气。”前不久,在军士选晋个人条件评审现场,勤务保障营二级军士长刘方凯在自己的评审结果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刘方凯说,在确定参与重大任务、表彰奖励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等定量加分项目中,评审组既严格把关,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部分军士因缺少证书、通令等证明材料,最终被取消了加分。由于评审组工作严谨,没有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以往每到这个时候,由于竞争激烈,涉及选晋的军士都会密切关注自己及其他战友的成绩。稍有一点差错都会引起强烈反响。”参军20多年,刘方凯历经多次选晋。他记得,几年前一次选晋中,个别军士因档案中奖励处分情况与实际得分不相符,导致排名公示后出现争议。
依法依规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是开展好工作的重要基础。该旅严格对照新的士兵制度要求,对考评、选取、公示、监督等环节逐一明确标准细则。评审过程中,他们改进方式方法,采取进驻基层营连逐人过筛、现场亮分、签字确认的方式进行集中办理,并请风气监督员现场监督,发现不正当加分等问题后,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这名同志是通过成人自考取得的大学专科文凭,按照规定应该为他加分”“这名同志曾经受到处分,应当扣除相应得分”……评审现场,人力资源科干事廖纪丞根据每名选晋人员的档案,逐条逐项宣布加分明细。相关人员一边聆听一边仔细核对,并进行表决。个别军士由于多报瞒报表彰情况和受处分事实,被当场发现并查询核实。
“公开透明的评审方式,使选拔晋升更加清晰明了,便于操作执行!”廖纪丞分析说,以前,评审阶段都是机关对照个人材料评审后直接向基层公示得分,这容易导致个别涉选人员由于不清楚具体情况提出异议,机关随后又要重新核准,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工作进程。此次评审过程中,他们分类型对同衔级军士集中统一审核办理,让各自得分情况一目了然,确保问题当场解决,从源头上杜绝了隐患。
关键词 提质增效
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档案联审
前段时间,接到机关下发的档案问题清单后,面临退役离队的三营指挥保障连一级上士、“红旗车驾驶员”尹晓成一开始有些担心。
尹晓成此前是从外单位转隶而来,转隶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详细核实档案。直到这个关键时刻,“入党志愿书信息不全”的问题才被相关部门发现。当时,尹晓成正在一心对年轻司机进行传帮带。担心会影响自己的退役安置,工作上难免有些分心。
与尹晓成的情况类似,机关审定档案时发现,作战支援营一级上士孙福东虽然多次立功,且都有相关证书奖章,但档案里部分表彰缺少认定材料。倘若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可能会影响后期安置时的积分排名。“原单位早已撤编,当时的相关负责人也已经联系不上了。安置竞争激烈,很小的差距也有可能错失优先选岗的机会!”孙福东顾虑重重。
以上情况不是个例。正当一些官兵为此发愁时,机关人力、组织、纪检等业务科室成立联审组,逐一梳理出问题关键,进行分工协作,帮助这些官兵联系原单位,核实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解决了大家的忧心事。
既要依法审定确保公平公正,也要依法维护官兵切身利益。该旅人力资源科科长李文博表示,以往退役军士档案经常出现缺项漏项等情况,导致部分即将退役的军士在安置工作时受到影响。他们通过联审的方式,依法依规为退役军士进行档案审定、手续办理,既有效杜绝了档案缺失、提交虚假材料等问题,也缓解了以往单个科室独自工作的压力,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质效。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完成审档工作,确保退役军士返乡后能快速安置,该旅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前开展工作,及时把问题拉单列条下发基层;统计相关人员的家庭住址和电话,指定联系负责人,方便后期跟进安置落户等事宜。
“机关办理手续既依法严格又贴心服务,我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开启自己的新征程!”顺利办理完所有转业手续后,孙福东满怀感激地说。
(本报记者 宋子洵 特约通讯员 王钟卫 通讯员 李俊霆 解放军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