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张伯礼丨新冠感染核心问题六问六答******
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记者卜叶万玉航)阳康后,依然感受到咳嗽、咽痛、浑身疼、乏力、心慌出汗、睡眠不实等,张伯礼院士表示,这往往是因为器官组织受到毒素攻击以及触发炎性后造成损伤后,身体免疫系统正在修复。他提醒,阳康后还要注意休息,休息的时间一般来说需要两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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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选摘:
新冠感染后如何治疗?如何用药?
张伯礼院士:
体温超过38.5℃可适量服用芬必得等退烧药。适度发烧,可有效激活人体免疫功能,更利于对抗病毒。
不必刻意挑选某种感冒药,不主张中西药同时服用,减少对肝肾的负担和对胃的刺激。
不建议前期、早期使用抗生素对抗病毒。
“吞刀片”症状如何缓解?
张伯礼院士:
为了缓解症状,可以服用中药的六神丸、清咽滴丸。也可以喝蜂蜜水,改善咽喉症状。
雾化装置或者水蒸气,对改善咽痛鼻塞也有好处。用冰盐水清洗鼻腔,能够增强鼻腔、口腔黏膜的免疫功能。浓度可以比生理盐水稍微浓一点,放冰箱冷藏,用来漱口。
按摩穴位也可以起到辅助改善症状的作用。
有哪些症状是重症预告?
张伯礼院士:
有以下情况要留意:高烧不退。高烧(38℃以上)超过3天,给药后持续不退。
呼吸困难。活动后喘,安静时呼吸每分钟超过30次。
持续性呕吐腹泻。
原有基础病有加重趋势。
精神淡漠,不愿意理人,或者出现烦躁、焦虑等。
老年人应该注意什么?
张伯礼院士:
建议老人聚集的重点场所,比如养老院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定期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谨防老年人沉默式缺氧。老年人耐受力差,反应能力差,缺氧后,往往不会表现出呼吸困难、急促,需要观察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和血氧浓度。
体温过高或过低都要保持警惕。
为什么会复阳?二次感染跟复阳是一回事吗?
张伯礼院士:
复阳主要是因为病毒排泄不畅,可能与患者痰比较黏稠,形成痰栓,而痰栓里包裹的病毒沉积在肺的小气道暂时排不出来有关。此后肺修复过程中排出痰栓,也带出了病毒,所以呈现出复阳的表现。
但复阳者,培养不出来活病毒,一般是病毒碎片,且没有传染性。
二次感染是指感染转阴后,超过一、两个月后再次被感染,这往往是因为感染了不同变异株,但二次感染概率不是太高。所以转阴后,还要做好个人防护,包括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
阳康后身体仍需要复原
张伯礼院士:
感受到咳嗽、咽痛、浑身疼、乏力、心慌出汗、睡眠不实等,往往是因为器官组织受到毒素攻击造成损伤后,身体免疫系统在修复。
阳康后还要注意休息两周左右,期间不要剧烈活动。
特别提醒,阳康后,如果出现莫名其妙地心率加快,心率达到100以上,甚至110以上,而且心跳不规律,中间出现停跳;或出现头昏,眼前发黑,看东西不清楚,这些表现有可能是心肌炎的前兆,需要及时到医院去检查。
现在接种疫苗还来得及吗?
张伯礼院士:
建议没有感染的老人,尽快去接种。
建议接种第四针选择异种疫苗,形成序贯接种,效果比较好。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