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警方破获29年前命案积案******
中新网临汾2月3日电 (记者 李庭耀)记者3日从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获悉,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临汾警方破获一起29年前命案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1994年6月23日凌晨1时许,临汾市尧都区兵站路芦氏庄某旅店发生一起杀人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作案后,李某某连夜逃离,不知去向。29年来,警方从未放弃对该案的侦破工作。近年来,临汾警方开展命案攻坚,重新梳理命案积案。
1年多来,警方多次对该案进行走访调查,寻找新的线索。春节前,临汾警方前往北京进行侦查,还于春节当天截获重要新线索。
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50岁,临汾市襄汾县人)在北京市被抓获,并于1月28日凌晨被押解回临汾市。至此,芦氏庄“1994.6.23”杀人案告破。
“李某某在住店期间与被害人产生矛盾,欲进行报复,争执过程中持刀杀人。”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9年来,李某某隐姓埋名,使用编造的姓名,流窜山西、黑龙江、北京等地,以打零工为生。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家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