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东西问丨田浩江:唐诗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
中新社纽约1月30日电 题:唐诗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
——专访著名歌唱家、“唐诗的回响”音乐会艺术总监田浩江
中新社记者 王帆 廖攀
2023年伊始,一场“唐诗的回响”音乐会在美国费城和纽约上演,来自10个国家的15位歌唱家携手费城交响乐团,用中文演绎了以李白、杜甫、白居易等名家诗篇为基础创作的音乐作品,受到美中媒体的广泛关注。
唐诗如何与歌剧、交响乐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近日,“唐诗的回响”音乐会艺术总监、著名歌唱家田浩江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讲述了音乐会从作品征集到演出成型的背后故事以及他对艺术融合和文化交流的理解。
田浩江是首位与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签约长达20年的华人歌唱家,曾在40多个世界顶级歌剧院参演过1400多场歌剧,与帕瓦罗蒂、多明戈等有过多次合作,先后获丹佛大学终身成就奖、获曼哈顿音乐学院荣誉博士。田浩江认为,歌唱有一种力量,能潜移默化起到沟通的作用。不同文化应加强交流融合,这样世界才更充满希望。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唐诗音乐会为何在美国受到超出想象的欢迎?
田浩江:此次唐诗音乐会,是由世界著名的费城交响乐团演奏整场唐诗音乐作品,它不是一个孤立的表演艺术形式,而是综合性的。汇集中国唐诗的文学力量、现代音乐和多国歌唱家,这种综合性呈现出独特性。
中新社记者:唐诗是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的?
田浩江:唐诗是中国文学的高峰。在国内,大家从孩提时学习、背诵唐诗,这是文化的传承。说到融合,我当歌剧演员已经超过35年,最相信的就是歌唱。我唱了几十部歌剧,演出了1400多场。我认为,歌唱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很难言语,它可以感动你。不管是意大利歌剧、德国歌剧、中国民谣还是中国现代歌剧,观众一分一秒都有感觉,会不知不觉地被吸引。唐诗音乐会的演员都是年轻的歌剧演员,只要是用心唱、唱得好听,歌唱就能让我们更好地感受彼此。这是一种沟通的力量。
我认为,西方的歌剧和中国的原创歌剧,都有成为经典的歌曲和音乐,这与音乐的丰富性、交响性、歌唱性有直接关系。此次唐诗音乐会不是简单的诗歌问题,而是一个完整的、有底蕴的艺术呈现问题。作曲家在创作时,把他们内心的感受赋予到作品中。来自多国的作曲家结合他们的历史知识,用现代音乐把对唐诗的感觉融进去。最后,我们的歌剧演员再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这是一种全新的综合性呈现。
中新社记者:从作品征集到音乐会最终成型,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此次演出,在演员、乐团等配置上有哪些考虑?
田浩江:我们的团队从组织国际作曲比赛开始,用了将近8个月的时间,选出一组来自6个国家的青年作曲家的唐诗谱曲。这是没有尝试过的项目,最终如何呈现、能否演出都充满未知。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西方的演出市场都关闭了,我们仍得到多方的大力支持。后来,多国歌唱家万里迢迢来到中国参加排练,唐诗音乐会先在国内进行了首演。时至今日,这个项目能够延续到纽约林肯中心的舞台上,可以说是经过了千山万水。这次15位独唱演员来自10个国家。做这个项目,要对唐诗有感情,要对呈现新的作品有追求。
乐团方面,此次美国演出,我们非常有幸能与著名的费城交响乐团合作。费城交响乐团演奏的每一个音,尤其是弦乐部分,都把作品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他们演奏的水准,包括协调性和交响性,对于我们的歌唱家来说,是一种托举。
中新社记者:从一开始学习声乐表演,到参演歌剧,再到担任艺术总监,您对东西方艺术的感悟是多维度、多层次的。您怎样看待这种经历?在声乐领域,您觉得什么是好的艺术?
田浩江:对于一个歌唱家来说,经历对歌唱的影响是不容置喙的。一个人的经历不光是在舞台上、在音乐学院里,而是跟他人生的种种遭遇有直接关系。经历得越多,对喜怒哀乐的领悟会更丰富、深刻。你所经历的一切对你在台上塑造人物都有帮助。
任何一种声乐艺术实际上都有关联性,不能把它们隔开。搞声乐艺术的人,对歌唱、音乐形式一定要有宽阔的视野。我自己是一个歌剧演员,我也喜欢流行音乐、爵士乐、民谣等。对我来说,好的艺术是要好听、感人,这两点极为重要。
中新社记者:唐诗音乐会是否会去到其他国家?对于未来有什么计划或打算?
田浩江:据我所知,有观众在费城看完唐诗音乐会后,又追到纽约观看。可以说,美国这两场演出后,观众的反应超出了我的预期。唐诗音乐会值得去无数的地方演出。不过,未来是否能争取到投资,这个我也不知道。
一般来说,提到唐诗就会想到宋词,是继续做唐诗音乐会还是转向宋词或尝试民歌?这个问题我来问你。大家的期待对我们会有启发。
中新社记者:如何看待东西方文化之间的交流?在艺术创作和演绎方面,您觉得中国文化应该怎样与世界沟通?
田浩江:我认为,文化有包容性,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很重要,这样世界才更充满希望。就像艺术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单音上,一定需要美好的和声和旋律。中国文化不是一种孤立的文化,一定会和世界上的其他文化融合起来。而且,文化本身有一种平等性,文化间的交流要自然地、从最美好的角度进行。
歌唱也会起到沟通的作用。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去感受不同的文化,这就是一种很好的沟通方式。(完)
受访者简介:
田浩江是首位与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签约长达20年的华人歌唱家,曾在40多个世界顶级歌剧院参演过1400多场歌剧,与帕瓦罗蒂、多明戈等有过多次合作,先后获丹佛大学终身成就奖、获曼哈顿音乐学院荣誉博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三分快三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