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小店区——诊室在身边,方便群众就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早上10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居民王先生赶往附近的小马社区,“早上在网格微信群里看到,小店区临时设立了发热诊室。我家老人发烧、呕吐,我来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诊室里,社区医生徐廷琴耐心叮嘱王先生:“你家人这种情况,我先给你开些药,如果效果不好,你再来找我,或者转诊到区医院。”
小店区委常委、副区长杜俊霞介绍,小店区常住人口141万,目前群众问诊、购药、就医需求激增。小店区统筹协调医药资源,动员全区有条件的医院、诊所、药店设立临时发热诊室,以“政府+企业”“医药+服务”的形式,组织医务人员到发热诊室,就近满足群众就诊、用药需求。
记者在小店区晋阳街附近的发热诊室看到,不断有市民前来就诊、问询。负责该诊室的某中医堂负责人张金红,对买药的市民进行问诊登记,根据病情开出药品,“这里全天营业,如果有特殊需求,门店24小时开门接诊。”
从去年12月22日起,小店区每日组织采购10万片布洛芬,面向居民开展免费赠药活动,每人赠送5粒,活动持续10天,发热诊室也成为赠药的服务窗口。记者在现场看到,居民有序排队,凭身份证即可领取5片退烧药。
杜俊霞介绍,目前,小店区街面100个诊室全部投入使用,每个诊室配备2名医务人员,1名医生负责诊疗,1名药剂师负责抓药、发药。
除此之外,太原市还依托3家较大的医药零售企业,在197家药店门店设置连锁“诊所+药店”发热诊室,同时公布10县区的社区(家庭)医生联系方式,进一步方便广大居民就医和就近购药。(本报记者 乔 栋)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